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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之夫妻约定类似"净身出户,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_专业沈阳离婚律师
2017-06-08

婚姻家庭纠纷之夫妻约定类似"净身出户,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_专业沈阳离婚律师

婚姻家庭纠纷中经常有朋友向专业沈阳离婚律师咨询类似“净身出户协议、离婚保证书、夫妻忠诚协议”之类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现专业沈阳离婚律师为您进行一下梳理和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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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离婚保证书

专业沈阳离婚律师认为因离婚保证书、分手保证书、同居保证等限制了人身自由,违反了我国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有的违背公序良俗,一般都属无效的,而且以此作为赔偿条件,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关于“净身出户协议”

三、专业沈阳离婚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净身出户协议”的法律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效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1.比如:“若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因限制了婚姻自由,属于违法,是无效的。

2.比如:夫妻双方就婚前及婚内财产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在未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是有效的。

3.因一方的过错,自愿赔偿而达成的有关协议书,在排除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无效情形外,一般是有效的。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司法实践存有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个别分析。

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如一方出轨、有第三者、婚外情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则其以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赔偿给付对方”,是否有效?

专业沈阳离婚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在不违反法律效力性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起到挽救可能修复的婚姻功能,符合立法精神,亦不违背善良风俗,还可以起到警示他人的良好社会效果。因此上述“夫妻忠诚协议”应为有效。

争议焦点问题:

在双方不离婚的条件下,受害的夫妻一方,能否就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第一种观点认为: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一般夫妻财产为共同共有不分份额。若支持单独提起诉讼,在双方未提出离婚的条件,无异于“左手赔右手”,浪费司法资源,也未解决问题。

第二种观点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单独起诉,法院就不应拒绝诉讼。单独起诉赔偿,可惩罚和警示有过错方,给双方再次和好的可能和机会。

专业沈阳离婚律师认为: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个案而具体分析,不宜一刀切。

1.对于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可以支持其单独起诉的要求。这也符合法律关于夫妻间分别财产制的规定以及双方的一贯做法。

2.受害的夫妻一方在提起婚内分割共有财产的同时提出的,也应予以支持。

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分割问题,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夫妻双方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只有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专业沈阳离婚律师认为:受害的夫妻一方在法定条件下,可以在提起婚内财产分割起诉的同时,提出“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赔偿要求,也应予以支持。

警示:

专业沈阳离婚律师提醒,因个案的不同,以及证据差异,裁判结果会因人因个案而异,切莫照搬对号入座,谨防非专业离婚律师辩护代理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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