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肇事律师】狗被车撞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吗?“车撞狗”事故中的责任如何认定?
引言:爱犬等动物被车撞的事故频繁发生,明确“车撞狗”的案件性质,责任划分,对于处理该类案件的赔偿问题和纠纷至关重要。
1.“车撞狗”案件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认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据此,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
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
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
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
四是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对“车撞狗”案件而言,车辆与狗相撞后,一般会导致狗被撞死、撞伤,车辆受损等,狗属于主人的个人财产,被撞伤或者撞死均应当属于财产损失。同时,事故有可能会造成车辆一方人员伤亡。因此,“车撞狗”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认为应属交通事故。
2.如何确定“车撞狗”案件当事人责任,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认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总原则,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对此也做了具体规定。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认为,对于“车撞狗”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就是要分析车辆驾驶人与狗主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或者过错的严重程度。据此,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各方的责任:
1、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狗未用束犬链牵领的可认定狗主人全责;
2、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3、对经过调查无法确定狗主人的情形,记录调查得到的事实,将认定书交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并根据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4、对被撞狗确无主人,且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可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综上,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认为“车撞狗”事故应该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由交警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各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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