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量刑情节 | 调节基准刑比例 | 备注 |
14岁—16岁之间犯罪 | 减少30%--60% | |
16岁—18岁之间犯罪 | 减少10%--50% | |
未遂犯 | 减少50% | |
从犯 | 减少20%-50%或者以上 | 犯罪较轻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
自首 | 减少40%以下 | 犯罪较轻的减少40%以上或免除处罚 |
一般立功 | 减少20% | |
重大立功 | 减少20%--50% | 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
坦白 | 如实供述的减少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的减少10%-30%;如实供述避免严重后果发生的减少30%-50%。 | 来源“刑事实务”微信公众号 |
当庭认罪 | 减少10%以下 | 认定坦白、自首的除外 |
积极赔偿但未取得被害人谅解 | 减少30%以下 | 来源“刑事实务”微信公众号 |
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 减少40%以下 | |
没有赔偿但取得被害人谅解 | 减少20%以下 | |
刑事和解 | 减少5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免除处罚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达成的和解 |
累犯 | 增加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 |
有前科劣迹 | 增加10%以下 | 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
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妊妇等 | 增加20%以下 | |
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 | 增加20%以下 |
二、15种常见犯罪量刑【沈阳刑事律师】
罪名和情节 | 量刑起点 | 基准刑 |
1、交通肇事罪 | ||
交通肇事罪一般情节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 |
逃逸或其他恶劣情节 | 3年—5年 | 同上 |
逃逸致1人死亡 | 7年—10年 | 同上 |
2、故意伤害罪 | ||
致1人轻伤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致1人重伤 | 3年—5年 | |
手段特别残忍致1人重伤6级残疾 | 10年—13年 | |
伤害致死1人 | 无 | |
3、强奸罪 | ||
强奸妇女1人 | 3—6年 | |
奸淫幼女1人 | 4-7年 | |
强奸情节恶劣 | 10—13年 | |
强奸三人的 | 10—13年 | |
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 | 10—13年 | |
二人以上轮奸的 | 10—13年 | |
致被害人重伤等后果 | 10—13年 | |
4、非法拘禁罪 | ||
情节一般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致1人重伤 | 3—5年 | |
致1人死亡 | 10—13年 | |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 加10%-20% |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扣押拘禁的 | 加10%-20% | |
5、抢劫罪 | ||
抢劫一次 | 3—6年 | |
入户抢劫 | 10—13年 | |
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 10—13年 | |
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 10—13年 | |
抢劫三次或数额巨大 | 10—13年 | |
抢劫致一人重伤的 | 10—13年 | |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 10—13年 | |
持枪抢劫 | 10—13年 | |
抢劫军用、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 10—13年 | |
6、盗窃罪 | ||
数额较大或二年内三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 | 3—4年 | |
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 | 10—12年 | |
7、诈骗罪 | ||
数额较大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 | 3—4年 | |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 10—12年,无期除外 | |
8、抢夺罪 | ||
数额较大或2年内3次抢夺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 | 3--5年 | |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 10—12年,无期除外 | |
9、职务侵占罪 | ||
数额较大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数额巨大 | 5—6年 | |
10、敲诈勒索罪 | ||
数额较大或者2年内3次行为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 | 3—5年 | |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 10-12年 | |
11、妨害公务罪 | ||
一般情节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暴力袭警 | 加10%-30% | |
12、聚众斗殴 | ||
一般情节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聚众斗殴三次 | 3—5年 | |
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 | 3—5年 | |
公共场所、交通要道、造成秩序严重混乱 | 3—5年 | |
持械聚众斗殴的 | 3—5年 | |
13、寻衅滋事罪 | ||
寻衅滋事1次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3次(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 5-7年 | |
1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
一般情节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情节严重 | 3—4年 | |
1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
鸦片1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 | 15年 | |
鸦片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0克 | 7—8年 | |
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
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且情节严重 | 3—4年 | |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 | 加10%-30% | |
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 | 同上 | |
再犯 | 同上 | |
受雇运输毒品 | 减30%以下 | |
毒品含量明显偏低 | 减30%以下 | |
存在数量引诱情形 | 减30%以下 |
【沈阳刑事律师】提示:本指导意见规范的15种案件,其他案件可以参照。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以上表格由【沈阳刑事律师】整理于“刑事实务”公众号。
【沈阳刑事律师】最高法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04-01
最高法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
5月1日起对危险驾驶等8个罪名进行量刑规范改革试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从4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从5月1日起在全国第二批试点法院对危险驾驶等8个罪名进行量刑规范改革试点。
历经十年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全国法院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量刑方法更加规范,量刑思维更加符合司法规律,规范量刑已成为法官的自觉和常态;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控辩双方提出具体明确的量刑建议和意见,在法庭上公开辩论,法官居中裁判,量刑从神秘走向公开;量刑结果更加公正、均衡,通过规范量刑方法和步骤,明确量刑标准和尺度,促进类案同判,促进公正廉洁。
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完善认罪认罚和刑事速裁程序的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作了修改,进一步完善量刑方法,规范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犯罪等十五个罪名的量刑。同时,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研究制定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将近年来多发易发、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危险驾驶、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8个罪名纳入规范范围,从有期徒刑、拘役扩大到罚金、缓刑,规范罚金、缓刑的适用。各高级人民法院将在辖区指定1至2个中级法院、2至4个基层法院,对扩大的8个罪名的量刑开展规范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将适时在全国法院推行。届时,适用量刑规范化的罪名将达到23个,涵盖的案件数量占全国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90%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