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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律师|办冤假错案要追究法律责任,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_重磅消息
2018-10-08

沈阳律师|办冤假错案要追究法律责任,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_重磅消息

沈阳专业律师 分享 冤假错案追究机制

原题:好消息!中央明规:办冤假错案要追究法律责任,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解读二:

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才能让冤假错案不再发生,才能真正保护民企产权

2018年1月22日至23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中共十九大后召开的第一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也是郭声琨担任新一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后一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提出:将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对符合问责条件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如果相关司法人员和责任人(包括法院的院长们、检察院的检察长们),如果你们都知道,今天给你们下指令和干预案件的领导们的任期和权力是有期限的,他们自己都不能保证安稳过夜和安全过年的,如果你们作为司法人员充当打手、配合领导干部们违法的干预和作恶,你们将会被追究责任且责任是终身制的时候,你们以及受你们指派的司法人员门就不会配合或者被胁迫作恶了。因此,请司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们不用担心和顾虑,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对法官检察官群体的最好保护!你们都将作恶体制下的抗拒干预司法者的健康力量。

 

 

 

一、不抓紧纠正错案,企业家们就不会有信心;不建立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司法官们就不会有顾忌。

 

对于我们法律工作者来说,本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是既是19大以来也是2018年开年的一件大事;对于满心委屈、甚至含冤受屈、财产权利、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被长期侵害无处伸张的广大民营企业家们来说,近两三年以来,中共中央的文件、国务院的文件、中央政法委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还是最高检察院的文件……各种文件、大会小会,无不强调“产权保护”这四个字,并强调和着眼于“建立并完善产权保护机制”。

 

 

怎么完善和建立机制,在我此前的数十篇关于如何有效保护民企产权和纠正涉产权冤案的文中反复提到过一句话,听其言观其行,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实实在在纠正一个案件、处罚一个责任人来得直接和实在。不抓紧纠正一批典型产权冤案,企业家们就不会有信心。

 

根据我了解的信息,本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涉及社会治理、司法改革、反腐工作等方方面面,我们最关注的的还是下面这一段话:

二、本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错案责任和产权保护的主要论述

 

中央政法委强调:

§ 

实行司法责任制,不是不要监管,而是改革监管内容、方法,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转变。将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对符合问责条件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发挥好惩戒委员会作用,增强问责权威性和公信力。

§ 

§ 

要完善落实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等司法政策,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让他们感到安全、安定、安心。

§ 

 

§ 

§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主个人与企业、合法企业与犯罪组织、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超标的超范围采取财产强制措施、财产处罚过宽过重等现象发生。

§ 

§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要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增强企业家信心。

§ 

§ 

在我看来,上面几点,每一条都说中了要害。最关键还是这句话: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几年来,发的文件已经够多了,关键要落实实施和执行。多少企业家翘首以盼、多少企业家准备好大量材料,艰难的活着,就是为了能后健康看到自己的案件被平反昭雪哪一天。

§ 

 

三、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才能真正防止领导和外力干预

中央领导说:“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关于涉黑的问题,如果已经建立起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及社会治理模式,我们应该不需要担心很多年的那些运动式“打黑”的后遗症了,应该也不会发生前几年发生在重庆后来被法律界诟病为“黑打”的运动了。

如果你是企业家,如果你是袁宝璟,如果你面临的黑恶势力是“刘汉”,是有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这样的保护伞的黑恶势力,您会怎么办?作为长期接触和办理此类案件的律师,我们能给您的建议,恐怕只有“保存实力、等待时机”了,否则,硬碰硬的搞下去,牺牲的可能还是您自己,毕竟,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我们才刚刚在路上。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在此前包括各种滥用刑事措施、各种贪赃枉法、各种乱查封乱执行、乱作为或不作为的大环境下,上至富可敌国的亿万富豪、下至升斗小民,你们面对黑恶势力时,黑恶势力惦记着您家的“肥猪”时,您没有办法保护您的财产、权利和利益。

 

但是,如果相关司法人员和责任人,都知道,领导的任期和权力是有期限的,如果配合领导干部的干预和作恶,将会被追究责任且责任是终身制的时候,司法人员就不会配合或者被胁迫作恶了。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对法官检察官群体的保护!

 

四、如何才能追究司法官员责任,并成为被中央关注并纠正的典型案件?(重点!难点!)

此前已经被最高法院提审的顾雏军案,给了很多企业家信心。但是,从单纯的法律技术上来说,最高司法机关和政法机关门口,每天都能收到成千上万的冤案材料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让您的案件,成为中央关注的“典型案件”?如何才能让曾经给您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的“坏人”们成为被处罚的典型?如何才能让您的案件真正上达天听?这些都是我们目前的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下的特殊难题。

 

毕竟,被最高机关“甄别”被亲自“纠正”的典型案件,只是极少数。根据我们的研究和经验,除了长期的工作和期盼中国早日建成法治社会、早日形成产权保护的良好机制和社会环境外,如何在喊冤受屈多年后能够成为被纠正的幸运儿,才是广大产权被侵害的民营企业家们最关心的问题。

 

根据我们团队近年来大量办理和接触这类案件的经验,我们除了审时度势、在合法框架下持续该有外,这种抗争,还需要真正深刻洞悉和理解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司法体制和权力运行规则基础上的专业的方式方法,需要有在精准把握政策和法律适用逻辑基础上的整体策略和解决方案,这样的工作,更需要熟悉办理这类案件的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参与,尤其是大量成功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的代理和指导。否则,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见过的大量案例那样,即使真相在手、真理在握,如果方法策略失当,也四处碰壁、无人理睬、求告无门,最终只能成为这个转型时代的牺牲品!成为这个伟大时代洪流中的一粒尘埃!十年二十年后,还能平反昭雪吗?!

 

更具体地说,一方面,我们已经熟悉中国司法政策和本届最高领导层换届后“抓铁留痕”的作风,应该能感受到,中央政策的力度和诚意。另一方面,也应该明白,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地执行,肯定在地方遇到了大量的阻力,尤其是那些参与干预民企经营、滥用权力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滥用职权乱抓人乱判刑的那些人,并未随着周永康之流的倒台得到清算的情况下,要彻底纠纷历史产权纠纷遗留案件和财产冤案,肯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除了保持耐心外,更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政策的来龙去脉、真正掌握目前司法体制和权力的运行规则,进而结合自身案件情况,拿出行之有效的申请文件、策略分析文件和整体解决方案。单独靠一纸伸冤告状文件能够平反冤假错案的历史已经过去了——一定要有好的方法!五、我们坚信中央的诚意,相信不少司法人员是被胁迫和不情愿的

 

在我看来,中央自2016年8月底的第27次深改组会议以来,反复重申产权保护并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一系列的宣示性的政策文件,是执政党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再次立约。第一次以创造并享有财富立约:允许经商发财并赋予合法适当的政治地位——这是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繁荣发展的前提;第二次,三十年后的今天,以产权保护立约:对企业家们创造并应当享有的合法的财富要依法保护,对不法侵占的产权要依法纠正,对营企业家群体要平等对待,必要时还需要对特定问题进行豁免。我相信,这是今后几十年国家稳定、社会发展和商业繁荣的基础。

 

近几年来,在我们办理和接触的大量各类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产权冤案中,在各类涉产权保护类的典型案件中,常见的情形包括:(1)因民营企业与国企不能受到同等保护和享有同等营商条件/门槛而产生的纠纷;(2)民营企业内部发生争议后公权力不当介入后产生的纠纷;(3)公权力对民营企业滥用查封冻结措施产生的纠纷;(4)公权力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滥用刑事手段产生的纠纷;(5)司法机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滥用司法裁判权损害民企产权利益产生的纠纷;(6)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滥用破产程序侵害民企产权产生的纠纷;(7)在刑事案件中滥用查没手段侵占民企财产产生的纠纷;(8)在执行案件中滥用利用评估拍卖等程序侵害民企产权产生的纠纷;(9)被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带来无妄之灾产生的纠纷……等等,不一而足。

 

这个过程中,我们知道,不少司法人员并不愿意成为权力的附庸和打手,他们也在纠结和观望。因此,我们要一起给他们抵御不当干预的力量和信心。

 

六、期待更有力度的措施,真正以解决问题、纠正错案、惩处典型重塑企业家的信心

 

如我本人多年来一直呼吁的那样,中央,尤其是作为最高司法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真正拿出诚意来:

 

真正主动彻底解决一批涉产权纠纷和财产纠纷的民企及企业家冤案  

 

真正主动纠正一批典型涉企业家财产和产权纠纷的冤假错案

 

真正主动拿出解决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历史勇气和胸怀

 

更重要的是,真正处罚一批胡作非为为祸一方的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领导——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谁敢乱抓人、乱起诉、乱判刑、枉法裁判,谁就会被追究责任。真正让司法裁判成为权利救济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转自:法眼观世界 百姓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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